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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重点地区绿色建筑补贴政策一览
来源:诺冰制冷   发布时间:2013-10-14

部分重点地区绿色建筑补贴政策一览

2013/9/12 10:10:37   来源:产业在线ChinaIOL   作者:孙政 

北京:

北京市政府为鼓励建筑工程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由政府财政支付绿色建筑评审费用。北京市政府拟对高星级绿色建筑进行财政补贴。响应国务院《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北京市政府从今年6月1日起,所有新建建筑采取绿色建筑标准,全城普绿。

上海:   

上海市政策规定,对于取得二星级以上标识的绿色建筑,每平方米最高补贴6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600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最高可补贴1000万元。明确2012年1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设计建造,并鼓励设计制造高星级保障性住房。同时,依托虹桥商务区等8个低碳实践区和7个低碳新城建设推进绿色建筑。

天津:

天津市滨海新区将建筑节能列为重点支持的领域。滨海新区今后将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降低建筑物能耗,将按项目投资额10%给予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此外,对建筑综合节能改造、采暖热计量改造、LEED认证、绿色建筑认证、蓄冰空调、装饰性景观照明改造、新型建材应用等方面的项目也将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财政补助。

重庆:

重庆市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取得重庆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工程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西安: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的补贴标准,西安市亦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从12年11月起,西安市辖区内1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项目也必须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具体补助标准为,除了推荐申报中央财政补助奖励资金,获得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建设项目,推荐申报省级财政补助奖励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分别补助10元、15元、20元。西安市则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5元、10元、20元。此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将增加绿色建筑补助奖励条款。

秦皇岛:

秦皇岛市近日出台《秦皇岛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从今年8月起,尚未进行施工图联审的政府投资类项目、保障性住房、北戴河新区新建建筑,以及城市区内尚未出具规划设计条件的单体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必须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山东:

山东省财政厅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绿色建筑发展财政奖励政策,对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给予奖励。2013年省级财政将对一星级绿色建筑按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二星级30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奖励。并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因素调整年度奖励标准。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后,可获得相应星级30%的奖励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现场核查实际建设与设计一致的,可再获得相应星级30%的奖励资金;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后,获得剩余40%的奖励资金。

江苏:

江苏省政府根据《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设立了“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每个区域补贴1500万元)”,政府补贴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为15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

安徽:

安徽省出台的《安徽省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激励机制,《办法》规定,省级财政将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采取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支持我省绿色建筑发展。一方面,以单体建筑奖励为主,每年支持10个左右高星级标志性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绿色建筑质量水平;另一方面,以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发展为主要抓手,引导一批低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的政策规定,对于取得一星、二星、三星级的绿色建筑,政府分别减免城市市政配套(150元/平方米)的30%、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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