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地区性绿色建筑推广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推动全国绿色建筑更加广泛、深入、健康的发展,经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同意,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简称:中国绿建委)将启动并稳步推进“建立地区性绿色建筑推广示范基地”的工作。 地区性绿色建筑推广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绿色建筑基地)是绿色建筑理念、知识和技术研究、展示、交流的平台,将有效地整合地区资源,促进适宜地区气候环境的绿色建筑体系和成套技术的形成与推广,推动地区绿色建筑产业的发展。绿色建筑基地将成为该地区的绿色建筑工程示范中心、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展示中心、绿色建筑研发中心、绿色建筑教育培训中心和绿色建筑国际交流中心。绿色建筑基地将成为地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核心,联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共同推动地区绿色建筑的发展。 为规范、管理好绿色建筑基地,中国绿建委制定了《绿色建筑推广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现予以印发。并将申报绿色建筑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建筑基地的申报与管理按照《绿色建筑推广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申报绿色建筑基地的单位应按照《绿色建筑基地组建和运营实施方案编写大纲》(附件2)的要求编写具体实施方案,并如实填写《绿色建筑基地申报表》(附件3)。 三、申报单位应于2013年10月31日前提交《绿色建筑基地申报表》和《绿色建筑基地组建和运营实施方案》,书面材料一式4份和电子版材料。 书面材料寄至:中国城科会绿色建筑委员会 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北配楼南楼214 电子材料发至:chinagbc2008@chinagbc.org.cn 四、中国绿建委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或质询。评审专家组将给出评审意见。 五、对通过审查的绿色建筑基地将在中国绿建委网站予以公示。最终获得批准的绿色建筑基地将在中国绿建委网站予以公告,并择期举行授牌仪式。 六、诚挚欢迎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事业单位申报,联系方式:中国绿建委秘书处,电话:010-58934866 88385280, 电邮:chinagbc2008@chinagbc.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