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经济发展维系在一个更加高效、清洁的能源系统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增强其经济竞争力,德国政府非常重视节能减排,提出了高于《京都议定书》和欧盟要求的节能减排目标,到2020年能源利用率比2006年提高20%,CO2排放量降低30%,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25%。为实现这个目标,德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方法和手段,包括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重视技术创新和节能宣传等。
一、高度重视节能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高效节能咨询机构。政府制定的节能目标和出台的政策措施,如果没有专业的服务平台,是很难在企业和社会进行实施的。节能咨询机构正是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了这个平台。德国政府非常重视节能咨询机构建设,2002年成立的德国能源局,其主要工作之一就是为企业和公众提供节能咨询。为满足企业和公众节能咨询量不断增加的需求,政府鼓励发展小型的节能咨询机构,凡新组建的节能咨询机构都可得到政府资助。为提高咨询人员的素质,政府每年要对咨询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咨询资格。目前,全德国节能咨询机构有近400家,极大满足了企业和公众的需求。
二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德国非常重视通过技术开发与创新,实现节能减排。如在建筑节能方面,他们通过材料革新、采用高效通风设备和照明节能等措施等,使其在使用寿命周期的采暖能耗降到只有15KWH/m2a,并只在特别寒冷的天气下才使用采暖设施。德国钢铁协会下属的钢铁研究中心,将节能减排作为重点研究课题,通过优化工艺流程、研发新型钢材和提高废钢材重复利用率实现节能减排。德国目前每吨钢用电量由1990年的630KWH下降到2006年的345KWH,CO2排放量比1990年下降20%。
三是深挖管理节能潜力。德国节能机构研究认为,通过加强企业的管理可为企业减少15-20%的能源消耗。因此,企业为了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纷纷通过专门的节能咨询机构,谋求科学管理方法。很多企业还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机构对本企业进行能源管理,达到节能减排目的。为加强节能管理,企业普遍设立了专职的节能人员,负责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如德国奔驰汽车公司发动机生产制造部有专职节能人员60多人,各分厂还配有兼职的节能员,并建有一个监控中心,负责对全厂能源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处理各种问题,最大限度降低能耗。
四是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由于德国政府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和经济补贴是由行业协会执行的,因此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政府非常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他们把目标任务下达到各行业,由各行业协会负责执行。行业协会不仅投入资金(政府的资金由行业协会执行)帮助企业对老设备进行改造,还通过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行业监管等措施,促进本行业完成政府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同时,政府非常重视行业协会建设,不仅给予政策倾斜,而且给予资金扶持,使得行业协会得以健康发展,协会的职能也得到很好地履行,如德国钢铁协会就设有管理中心、研究中心和运营中心。研究中心还设有专门的研究所,并设技术、信息、政策和市场四个部门,担负着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监管、就业、法律研究、调研、贸易和统计等职能。
二、高度重视能源统计
一是统计体系完善。德国非常重视能源统计工作,联邦政府设有联邦统计局,其16个州也都设有统计分局。统计局的编制在政府机构中是最大的,仅巴符州统计局就有630人,分设6个部门,23个统计领域,出版280多种统计资料(报告)。
德国统计项目有60%是由欧盟规定的,40%是由联邦政府规定的。各州没有统计立法,但欧盟和联邦政府的统计任务均由各州统计局执行,各州的统计数据有的直接报欧盟统计部门。由于自上面下的统计体制,统计工作者能接触最终用户和企业,从而保证了统计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是统计程序科学严谨。德国在统计方面坚持客观、准确和服务公众的基本原则。统计的流程分三个步骤:一是调查。即将统计表通过邮局或E-mail等形式发放给被调查对象(用户),用户填好问卷后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州统计局,数据收发部门对接收到的数据(问卷表)进行检查,以确保问卷填写完整。二是准备数据。州统计部门工作人员对问卷数据进行评估、判断、比对,如有不妥,需要进一步与有关企业、人员核实,之后将数据进行分析汇总。三是分析评估。统计数据整理完后,统计部门由专业人员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以出版专项资料和互联网等形式对外公布。统计部门对数据的发布非常慎重,一般月报在60天以后公布,年度统计数据在9个月之后公布。统计部门严格遵守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独立性的原则。统计工作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企业都有义务向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数据,否则统计部门可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统计部门对数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保护企业隐私,数据只用于统计,不向私人公开。为保证统计工作的独立性,联邦政府还采取州与州统计部门相互监督,各州采取统一的统计方式等方法。
三是重视信息共享、公开。能源统计不仅能准确掌握能源消耗量和利用水平,更重要的是对提高经济效益有帮助。德国坚持统计信息的共享、公开,为社会服务。信息主要是通过每日的新闻通报、月统计报告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免费提供服务,企业和用户随时都能通过以上方式了解需要的信息。
三、高度重视建筑节能
建筑供暖和热水消耗的能源占德国能源消耗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因此德国十分重视建筑设施的节能。
一是通过立法提高标准并加强国家监控。德国节能法规定新建建筑必须符合能耗标准要求。消费者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建筑开发商必须出具一份“能耗证明”,告诉消费者这个住宅每年的能耗,主要包括供暖、通风和热水供应。通过政府机构、专业人士及鉴定专家对在建及已建成建筑进行严格的监控,保证所有建筑的能耗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建筑节能意识。向业主、投资者、银行和房屋使用者宣传、解释建筑节能经济效益及其为地产营销带来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自觉进行节能建筑的建设和改造,不断增加对低能耗建筑的需求。
三是加强对专业人员培训。在高等院校开设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建筑工程等专业课程,培养建筑节能的专业人才。保持建筑设计和施工的一致性,如设计者设计的房屋没有达到节能标准,设计师将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取消设计资格。同时,加强对建筑工程及专业工种的培训,以提高使用现代化的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能力,确保工艺质量。
四是组织并实施示范项目。利用示范项目来展示节能建筑和改造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果,这些成果极大地促进了建筑标准的推广和认知工作。从2004年起,共选择分布在全国各地的143座老房屋进行改造,成为节能样板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五是通过资金补助和低息贷款,促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德国政府拿出30亿欧元,用于补贴老式建筑节能改造。同时,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提供低息贷款,而且能耗降得越低,贷款利息也越低。德国通过房屋节能改造,每年可节油550万立方米,节能经济效益显著,同时也为建筑业带来前景广阔的市场机遇。
四、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德国不仅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确保能源安全和能源多元化供应以及替代能源的重要战略选择,而且也把它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解决化石燃料引起的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德国政府已制定了发展再生能源的目标,各州也都制定了具体目标,如巴符州规定从2008年起,住宅20%热电供应必须由可再生能源提供。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德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激励政策措施,如任何可再生能源项目,都能得到政府资金补贴。小型的太阳能设备,政府给予一定数量的财政补贴,对于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政府提供优惠贷款,甚至将贷款额的30%作为补贴,不用返还。对于家用太阳能利用系统一次性补贴400欧元。由于德国是一个木材丰富的国家,因此鼓励远离城市的家庭用木材作为取暖能源,并每年给150欧元的补贴。在供电方面,鼓励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凡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可得到资金补贴。目前,德国风能发电和太阳能利用水平都处世界领先水平。
五、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德国非常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他们通过加强立法、政策推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目前德国废纸回收率为71%,废铁回收率为93%,年再生铝占铝生产总量的比例为53%。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不仅节约了资源,而且由于生产流程的减少,使生产过程的能耗和污染排放大大降低,达到节能和环保双赢目的。
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节约意识
德国政府认为,没有民众的广泛参与,节能减排的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提高民众的节能意识非常重要。他们非常重视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来提高民众的节能意识。如:政府高级官员不定期与民众举行研讨会,就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研讨,听取意见,并鼓励民众对政府、企业在节能与环保领域的工作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全国节能工作的德国能源局不仅开设了免费电话服务中心,解答人们在节能方面遇到的问题,还设有专门的节能知识网站,以便更好地向民众介绍各种节能专业知识,并制作展板在全国各地进行节能宣传,活动中政界名人都积极出席;每年在全国开展节能知识和技能竞赛,对优胜者给予奖励,不仅提高了民众的节能意识,还宣传了节能知识。 |